商标使用许可期限届满后对库存产品如何处理「商标的使用许可

商标使用许可期限届满后,对库存产品的处理主要取决于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的明确约定,以下是详细处理方法:

商标使用许可期限届满后对库存产品如何处理「商标的使用许可

1、如果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明确约定,在许可期限届满后的一定期限内,被许可人可以销售库存产品,那么被许可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有权销售这些库存产品。

2、若合同没有明确规定关于库存产品的销售条款或约定不明确,被许可人在许可期限结束后继续销售库存产品可能会构成商标侵权,这是因为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终止后,被许可人不再享有使用许可商标的权利。

3、在审判实践中,有许多因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期限届满后,被许可人销售库存产品而引起的商标侵权纠纷,这也强调了在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时,明确约定关于库存产品的权利和义务的重要性。

4、有些观点认为,许可合同期满后,被许可人可以继续销售库存产品,主要是基于权利用尽规则,即许可人一旦将附着商标的产品转让给被许可人并获取相应对价后,被许可人即获得了库存产品的所有权,但这种观点在实际应用中可能会受到争议,因此在实际操作中仍需谨慎。

对于商标使用许可期限届满后的库存产品处理,建议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相关条款,以避免后续可能的商标侵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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