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名一字之差算侵权吗

店名一字之差,如果足以使消费者产生误导,从而与已注册商标或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产生混淆,可以被认定为侵犯商标权,这种情形属于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八条,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

店名一字之差算侵权吗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进一步明确,经营者不得实施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这包括但不限于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以及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

如果您担心店名侵权的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确保您的店名不会侵犯他人的商标权或涉及不正当竞争行为。

图片来源于互联网,如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发布者:观察员,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kname.net/ask/56423.html

(0)
观察员的头像观察员管理员
上一篇 2024年6月15日 06:27
下一篇 2024年6月15日 06:31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