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是为了加强对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管理,规范商标使用许可行为,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三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在许可合同有效期内向商标局备案并报送备案材料。

如何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

申请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备案有以下途径:

1、申请人自行提交电子申请,可以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提交申请,具体提交方法详见中国商标网“网上申请”栏目,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的网址为:https://sbj.cnipa.gov.cn/sbj/wssq/。

2、申请人也可以到以下地点办理:

– 到开展相关受理业务的商标业务受理窗口办理,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请查阅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指南”栏目或“常见问题解答”栏目的“地方商标业务受理窗口信息表”。

– 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京外设立的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办理,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请查阅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指南”栏目或“常见问题解答”栏目的“地方商标业务受理窗口信息表”。

– 向商标局提交许可备案申请,您可直接网上申请办理,也可自行前往相关受理窗口提交纸质申请,或者通过代理公司办理,详细材料请登陆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指南-申请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备案、变更许可人/被许可人名称备案、商标使用许可提前终止备案、撤回等相关信息。

在整个流程中,确保所有提交的材料都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以确保备案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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