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在我国有规定的途径,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三种:
1、在商标异议程序中一并向商标局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当事人如果认为他人申请注册的商标属于对其驰名商标的注册申请,并且该注册申请已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那么他就可以在这一过程中一并提交驰名商标的认定申请。
2、在商标侵权或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中提出申请,根据被动保护原则,当原告认为其商标被侵犯或者涉及不正当竞争行为时,如果并未明确主张涉案商标为驰名商标,但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有必要对此进行认定,那么法院将会对涉案商标是否构成驰名商标进行认定。
3、在商标授权确权行政纠纷案件中提出申请,同样地,根据被动保护原则,当商标无效宣告申请人或商标异议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未明确主张引证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如果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有必要对此进行认定,那么法院将会对引证商标是否构成驰名商标进行认定。
需要注意的是,驰名商标的认定是非常严格的,因此申请的过程可能会相对复杂和困难,建议在申请过程中寻求专业的法律指导和帮助,以确保顺利完成驰名商标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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