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与企业名称权都是依法产生的受法律保护的民事权利,当两者发生冲突时,如何进行公平合理的处理是解决纠纷的关键,为解决此类问题,可遵循以下原则和措施:
1、保护在先权利:当商标专用权与企业名称权产生冲突时,应保护先取得的合法权益。
2、诚实信用原则:商标权和企业名称权的取得和使用都必须遵循《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在先权利。
3、避免消费者混淆:一旦商标和企业名称在标识产品或服务的来源时使相关公众产生混淆,应保护在先合法权益人的相关权利。
4、停止使用与规范使用:被诉企业名称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或者构成不正当竞争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和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承担停止使用、规范使用等民事责任。
5、企业字号和商标一体化指导:强化对企业字号和商标一体化的指导是避免企业名称权和商标权冲突的有效方式。
6、法律诉讼:当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向法院提起诉讼。
解决商标权与企业名称权的冲突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确保公平、合理地处理纠纷,同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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