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使用侵权: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这种行为在实践中非常常见,根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使用他人的注册商标必须经过商标注册人的同意,并签订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如果没有经过同意而使用他人的注册商标,无论是否有过错,都会构成对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权,与使用侵权密切相关的还有商标淡化,这是使用侵权的另一种表现形式。
2、销售侵权: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3、抢注:将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未注册商标进行抢注;或者在相同或不同商品类别中模仿、复制他们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或者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
4、侵害合法在先权利:注册商标侵犯他人合法在先权利。
5、企业商号侵权:将他人商标注册为企业商号;或将他们商标注册为域名;或者在先企业商号在装潢设计中突出使用侵害到他们商标权的。
6、恶意模仿抢注:恶意模仿抢注或以欺骗的手段抢注他人商标。
7、销售侵权商品:明知是侵犯他们商标权的商品而依然销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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