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撤三后怎么注册

如果您的商标被撤三,您需要重新申请注册,具体步骤如下:

商标撤三后怎么注册

1、在商标局向商标注册人下发《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前,如果有撤三申请人,您可以主动向商标申请撤回已经提交的撤三申请,您需要提交的文书为《撤回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

2、如果您的商标是因为连续三年不使用而被撤销,您需要提供商标的使用证据,这些证据可以包括产品包装、广告宣传材料、销售合同等。

3、如果您的商标是因为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而被撤销,您需要重新选择一个新的商标并进行注册。

4、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5、在撤三审理结束前,撤三申请人不能申请注册这个商标。

6、如果您的商标是国际注册商标,需要依照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进行申请撤销,应当自该商标国际注册申请的驳回期限届满之日起满3年后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

7、在申请过程中,如果遇到商标异议、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等问题,建议您遵循《关于商标电子申请的规定》和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或代理机构以获取更准确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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