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是指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下列行为均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 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 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 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 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 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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