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20类小类目不同,一般情况下不会被认定为侵权,对于商标侵权行为的认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如果商标名字相同但图标不一样,并且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都有可能被认定为商标侵权行为。
商标法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规定了商标的相似性和混淆性标准,当涉嫌侵权的商标与他人注册商标完全相同,或者虽然有所不同但在视觉效果或声音商标的听觉感知上基本无差别、导致相关公众难以分辨时,可能会被认定为侵权。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的类别并不意味着不相类似,在商标权益保护的规定中,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按照商标法第三十条及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已经存在在先申请或者已注册商标的,在后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不能获准注册。
对于商标是否构成侵权,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如商标的相似性、商品的类别、消费者的认知等,如果您有关于特定案例的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以获得更准确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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