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是《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明确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如果您想办理商标异议,有以下两种途径,一种是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另一种是申请人直接办理,具体包括直接到商标局注册大厅办理或者通过邮政或其他快递企业递交申请。
关于商标异议申请的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七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九十七条的规定,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缴纳费用,具体的收费标准请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19〕914号文件,申请人需要在提交商标异议申请时支付相应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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