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证书副本的申请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提供必要的文件,以下是详细准确的申请步骤和所需材料:
1、请求办理所需材料:
– 需提交专利权人或其本案代理机构签章的《办理证明文件请求书》。
– 如果专利权人当面、邮寄方式办理,需提供专利权人的身份证明,如果专利权人委托他人来办理,需要提交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明、专利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 专利事务服务系统(cpservice.cnipa.gov.cn)提供以上业务的在线办理。
2、费用:按照实际办理证明文件数量每份30元收取费用。
3、专利申请人名称变更证明:由于专利授权后才可以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对于专利授权前的专利申请人名称变更、专利申请权转移,需要设置“专利申请人名称变更证明”予以证明。
4、专利文件副本及证明文件的定义:专利文件副本及证明文件是依据《专利法》和《专利审查指南2010》的规定,为满足当事人在社会经济、法律活动中对专利相关文件的需要设立,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第244号公告,自2017年7月1日起,国家知识产权局执行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会随时间和政策的变化而调整,建议在申请前咨询国家知识产权局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最新的信息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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