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本软件制作权,也被称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计算机软件作品享有的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它包括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权利:
1、软件作品发布权:决定软件是否公开的权利;
2、复制软件版权的权利:即制作一个或多个软件副本的权利;
3、软件署名权:在软件上标明开发者身份和署名的权利;
4、修改软件的权利: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等修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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