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唯一性与多重性:由于技术上的限制,全球范围内的域名是绝对唯一的,一个域名不能由多个所有人同时各自享有,而商标则不同,除驰名商标外,商标在不同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上可以是相同的,商标只在核准国内有效力,只要两国未加入相同的商标国际条约或双边国际条约,同一商标可以同时存在于两国的同种类商品或服务上,这种差异导致了拥有相同商标的主体不能同时各自拥有以该商标命名的同一域名,从而引发了域名和商标之间的冲突。
2、侵犯与反向侵夺:域名与商标的冲突可以分为两种类型:域名侵犯商标和商标反向侵夺域名,域名侵犯商标是指使用与他人商标相同或混淆性相似的域名,可能导致公众对该域名的网站与注册商标的商品或服务产生混淆,而商标反向侵夺域名则是指商标注册人将其商标注册为域名,企图阻止他人使用该域名。
3、恶意抢注:恶意抢注是指某人知道某商标的重要性但仍注册与其相同或混淆性相似的域名,意图通过出售、出租或其他方式向商标权人索取高额费用,认定恶意抢注时,可以考虑以下几个因素:域名与请求人的商标相同或混淆性相似;域名拥有人对域名没有权利或合法利益;域名是被恶意注册和使用。
为了解决这些冲突,各国和国际组织已经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和建议,如确立域名的知识产权地位,以及在解决域名纠纷时给予驰名商标优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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