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是鼓励企业进行科技创新的重要措施,具体到申报时间,以下是近年来的主要变化和要求:
1、在2021年以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是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享受的。
2、2021年,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21年第28号),允许企业在2021年10月份预缴申报时,就前三季度的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政策。
3、为了进一步稳定政策预期,税务总局在2022年制发了《关于企业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10号),将企业在10月份预缴申报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举措予以制度化、长期化,该公告还新增了一个享受时点,即对7月份预缴申报第2季度(按季预缴)或6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能准确归集核算研发费用的企业,允许其就当年上半年发生的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政策。
4、企业在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时,需要确保其研发活动的范围符合规定,即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等。
5、企业需要按照规定准备合规的研发费用辅助账,以确保能够准确归集核算研发费用。
企业需要根据当年的具体政策规定,按时准备相关材料并按规定的时间进行申报,以确保能够充分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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