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保护范围是指商标权人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专有权利的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商标保护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与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
– 近似商标是指两商标相比较,在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或者文字与图形的整体结构上,易使消费者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商标。
– 类似商品是指在功能、用途、消费对象、销售渠道等方面相关,或者存在着特定联系的商品。
– 商品与服务存在特定联系,如果使用相同或者的似的商标,易使消费者误认是同一商标注册人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该商品与服务应当认定为类似。
图片来源于互联网,如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发布者:观察员,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kname.net/ask/580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