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裁定阿庆嫂公司申请注册的“老大妈”商标侵犯了老干妈公司的驰名商标“老干妈及陶华碧头像”与“老干妈”,这一判决为老干妈公司提供了一个法律依据,使其能够更加积极地维护自己的商标权益。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品牌的保护,老干妈公司在2021年1月申请了多个与“老干妈”相关的商标,如“老干妈”“老乾妈”“妈干老”“老姨妈”“干妈”“陶华碧”“陶老干爸”等,涉及的国际分类包括广告销售、餐饮住宿、建筑修理等,目前,这些商标的状态均为“商标申请中”。
通过这种方式,老干妈公司不仅在法律上加强了对品牌的保护,还在实际行动上进一步明确了自己对品牌的承诺和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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