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申请费用规定是什么时候开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七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九十七条之规定,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缴纳费用。

注册商标申请费用规定是什么时候开始

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 受理商标注册费:300元/类/件

– 补发商标注册证费:500元/件

– 受理转让注册商标费:1000元/件

– 受理商标续展注册费:500元/类/件

– 受理续展注册迟延费:250元/件/天

– 受理商标评审费:1500元/件

– 出具商标证明费:50元/件

– 受理集体商标注册费:1000元/类/件

– 受理证明商标注册费:1000元/类/件

申请方式 官费(元) 代理费(元) 总费用(元)
直接申请 300 300
委托代理机构申请 300 600-800 900-1100

说明:

1、直接申请:指申请人直接到国家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2、委托代理机构申请:指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3、官费是由国家商标局收取的费用,每件商标每个类别10项以内商品的费用为300元,同一个类别下超过10项后每项按照30元收取。

4、代理费:商标代理机构收取的费用,具体费用根据代理机构定价而有所不同。

请注意,以上费用仅供参考,具体费用以商标局和代理机构最新公布为准,商标注册有效期为十年,上述费用已包含十年的费用,商标注册分为个人和公司申请两种,所需文件和费用相同,在申请时,还需根据商标类别和申请的商品项目支付相应的费用。

图片来源于互联网,如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发布者:观察员,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kname.net/ask/58135.html

(0)
观察员的头像观察员管理员
上一篇 2024年6月15日 20:44
下一篇 2024年6月15日 20:52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