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判定标准是根据《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的,旨在统一执法标准,提升执法水平,强化商标专用权保护,本标准规定了商标的使用、侵权的判断依据、侵权的判断标准、侵权的判断程度等内容,适用于商标执法相关部门处理、查处商标侵权案件 。
序号 | 侵权行为判定标准 |
1 | 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相同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可能造成混淆 |
2 |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权的商品 |
3 | 伪造、擅自制造与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与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 |
4 | 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 |
5 | 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 |
6 | 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加工、生产工具、生产技术或者经营场地等便利条件 |
7 | 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或者以其他方式作突出其标识作用的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 |
8 | 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 |
这些判定标准有助于在实际情况中识别和判定商标侵权行为,保护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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