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案件管辖是如何管辖的

商标侵权案件的管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进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具有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及其管辖区域、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诉讼标的,法律对知识产权法院的管辖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商标侵权案件管辖是如何管辖的

管辖类型 管辖依据
级别管辖 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件一般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部分基层人民法院经批准也可受理第一审商标民事纠纷案件。
地域管辖 1. 侵权行为的实施地
2. 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查封扣押地
3. 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共同诉讼 涉及不同侵权行为实施地的多个被告提起的共同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被告的侵权行为实施地人民法院管辖。
单一诉讼 仅对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诉讼,该被告侵权行为实施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网络商标侵权 1. 侵权行为地(如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
2. 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注意事项 1. 商标纠纷当事人不能自行选择管辖法院。
2. 查封扣押地仅指海关、工商等行政机关查封、扣押侵权商品的地点。
3. 人民法院在诉前查封、扣押侵权商品的地点,不属于查封扣押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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