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三,即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是商标法中的一项规定,旨在清理僵尸商标、释放闲置商标资源,要进行商标的撤三申请,您需要准备以下详细材料:
1、申请人资格证明:个人申请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而企业类申请则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申请人委托文件:如果申请人是通过代理机构进行申请,那么需要提供《商标代理委托书》。
3、被撤销商标未进行实际使用的说明:这是一个关键部分,需要详细描述为什么该商标在连续三年内未被使用。
4、与被申请撤销商标相关的证据材料:这些证据材料用以证明商标权利人对商标的使用情况、宣传情况和相关权益,具体可以包括:
– 商标使用的图片或相关资料
– 商标印刷情况
– 商标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情况
– 商标产品交易文书
–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 商标产品宣传证据等。
5、其他必要文件:撤销商标申请人或答辩人需要签署相关的申请和委托书,如《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商标代理委托书》(如果通过代理机构)以及《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答辩书》、《商标代理委托书》等,这些文件确保了申请和答辩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序号 | 材料名称 | 说明 |
1 | 《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 | 申请书上需填写商标注册人、注册号、商标、类别、撤销商品或服务项目等信息,并与档案记录的信息一致 |
2 | 被申请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的初步调查证据(如网络搜索结果、市场调查报告等) | 用以证明被申请商标连续三年未使用的事实 |
3 | 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 | 需要盖章或签字确认 |
4 | 商标代理委托书(如委托代理机构办理) | 需要由撤销商标申请人签署,并符合要求 |
5 | 《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原件及信封 | 商标局发出的通知,需准备原件及信封 |
6 | 能够证明被申请撤销商标答辩人所述的事实和理由有关的证据材料 | 包括但不限于:商标使用的图片或相关资料、商标印刷情况、商标产品生产和销售情况、商标产品交易文书、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商标产品宣传证据等 |
7 | 撤销商标申请人签署的《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答辩书》(如需答辩) | 由答辩人签署,并提交给商标局 |
8 | 委托代理合同(如委托代理机构办理) | 答辩人与代理机构签订,并支付相关费用 |
请注意,不同地区的商标局可能对材料要求有所不同,具体还需以当地商标局的规定为准,在准备材料时,请务必仔细核对并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如有疑问,可咨询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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