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许可备案是指商标权人将其拥有的注册商标授权给他人使用,并向商标局申请备案的行为,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三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在许可合同有效期内向商标局备案并报送备案材料。
具体备案流程如下:
1、申请人自行提交电子申请:可以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提交申请,提交方法详见中国商标网“网上申请”栏目,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s://sbj.cnipa.gov.cn/sbj/wssq/。
2、前往受理窗口办理:申请人可以直接到开展相关受理业务的商标受理窗口办理,自2018年11月1日起,部分地方商标受理窗口受理商标变更、转让、续展申请等业务,申请人可选择就近办理,窗口地址请查阅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指南”栏目或“常见问题解答”栏目的相关链接。
3、通过代理公司办理:申请人还可以选择通过专业的代理公司进行商标许可备案的申请。
4、备案所需材料:备案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商标许可备案申请书、商标注册证、被许可人身份证明、许可合同等,详细材料可登录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指南中查询。
在整个流程中,建议申请人仔细阅读相关法律法规和指南,确保所有步骤都符合法律规定,以确保备案申请的顺利进行。
序号 | 流程 | 说明 |
1 | 签订商标许可合同 | 许可人与被许可人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
2 | 准备申请书件 | 根据要求准备以下材料: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副本、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商标注册证复印件等。 |
3 | 提交商标许可申请 | 申请人可以选择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提交申请书件,或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
4 | 打码 | 在商标注册大厅打收文条形码。 |
5 | 缴纳备案规费 | 在交费窗口缴纳商标许可备案规费。 |
6 | 商标局审查 | 商标局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保符合规定。 |
7 | 核发许可备案证明 | 商标局审查通过后,核发商标使用许可备案证明。 |
8 | 收取商标许可备案通知书 | 申请人收取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通知书,完成备案流程。 |
请注意,整个流程大约需要3至6个月的时间,在办理过程中,请确保材料齐全、准确,并按照商标局的要求及时提交,如有疑问,可以咨询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或直接向商标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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