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标法》第四十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
以下是一个简化的介绍,概述了中国商标法关于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及续展规定:
项目 | 描述 |
注册商标有效期 | 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
续展申请期限 |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前十二个月内。 |
宽展期 | 若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办理续展手续,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 |
续展注册有效期 | 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 |
续展次数 | 不限次数。 |
未能续展的后果 | 若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续展注册的,将注销其注册商标,并予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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