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标侵权案件中,违法所得是指侵权人在侵权行为中获得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权利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要求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案件情况 | 是否存在违法所得 | 说明 |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 | 是 | 已销售的侵权商品的价值按实际销售价格计算,如能查清实际销售价格,则以此作为违法所得。 |
储存、运输未销售的侵权商品 | 是 | 未销售的侵权商品的价值按已查清的实际销售平均价格计算,如果未销售商品的标价低于实际销售平均价格,则按标价计算。 |
提供侵权服务(如服务商标侵权) | 可能 | 即使没有销售,也可能存在违法经营额,如果行为人不提供或未如实提供可查证违法经营额的信息,且行政执法机关无法查明,则可能无法认定违法所得。 |
伪造/擅自制造注册商标标识 | 是 | 伪造或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其违法经营额按侵权商品价值或侵权服务营业收入总额计算。 |
帮助侵权、出租商品侵权等 | 是 | 根据具体情况,帮助侵权、出租商品侵权等行为的违法经营额可以按照侵权商品价值或侵权服务营业收入总额计算。 |
无法查证实际违法经营额的情况 | 否(或难以确定) | 在无法查证实际违法经营额的情况下,可能无法认定违法所得,执法实践中应结合其他情况综合考虑,谨慎适用。 |
请注意,这个介绍仅作参考,具体案件的违法所得认定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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