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注国外商标异议结果出具的时间为十二个月到十八个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
抢注国外商标的异议结果时间因国家和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一个示例介绍,列出了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异议结果大致所需时间,请注意,这些时间仅供参考,实际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
国家/地区 | 异议结果大致所需时间 |
欧盟(EUIPO) | 12-18 个月 |
美国(USPTO) | 12-18 个月 |
中国(CNIPA) | 12-18 个月 |
日本(JPO) | 12-18 个月 |
韩国(KIPO) | 12-18 个月 |
英国(UKIPO) | 12-18 个月 |
德国(DPMA) | 12-18 个月 |
法国(INPI) | 12-18 个月 |
加拿大(CIPO) | 12-18 个月 |
澳大利亚(IPAU) | 12-18 个月 |
新加坡(IPOS) | 12-18 个月 |
以下是介绍中时间的解释:
12-18 个月:这个时间范围是基于一般情况下的异议审查过程,具体时间取决于审查员的工作量、异议案件的复杂性以及商标局内部流程。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时间仅为大致估计,实际时间可能因具体案件和商标局的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在申请商标时咨询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或代理机构,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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