饰品多少类商标不能用

饰品商标的分类主要属于第14类和第26类,根据《商品和服务分类表》,第14类主要包括贵金属,某些贵金属制品或镀贵金属制品,首饰和钟表及其零件,具体包括天然宝石、人造宝石、贵金属首饰、珍珠、宝石、珠宝等制成的饰品,而第26类则主要涵盖人造首饰,如果您正在考虑注册饰品商标,建议在第14类和第35类进行注册。

饰品多少类商标不能用

序号 商标类别 包含的饰品具体项目
1 第14类 珠宝、首饰、宝石、贵重金属等,如:钻石、黄金、白银、珍珠、宝石、项链、手链、耳环等
2 第26类 服装饰品、纽扣、拉链等,如:胸针、领带夹、鞋饰品、帽子饰品等

请注意,这里仅列举了与饰品相关的两个主要类别,实际上在第14类商标中,还有更为详细的分组,如1403群组包括了珠宝、首饰、宝石及贵重金属制纪念品等,具体项目可以参考上述的参考信息,介绍中的内容仅为简略概述,实际注册商标时需根据具体产品选择相应的类别和群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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