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的时间因地区、行业、商标类型等因素而异,商标转让需要半年到一年左右时间,具体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如果您想加快审查进度,可以向我局提出加快审查的申请,并附送相关事由的证据材料。
流程环节 | 时间周期 | 说明 |
签订转让合同 | 不定(双方协商决定) | 商标转让方和受让方就转让事宜达成一致,签订转让合同的时间。 |
提交转让申请 | 1-2个月 | 转让方将转让申请提交至商标局,并等待受理通知书的时间。 |
商标局审查 | 4-6个月 | 商标局对转让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的时间。 |
公告与异议期 | 大约1个月 | 商标局公告转让信息,任何人可在此期间提出异议。 |
核发商标转让证明 | 15天内 | 商标局在公告期结束后,如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核发商标转让证明的时间。 |
收到并使用商标转让证明 | 6-10个月 | 受让人收到商标转让证明后,可以开始使用商标,从申请到获得商标转让证明的总时间。 |
商标转让完成总周期 | 约8-10个月 | 从签订转让合同开始,至商标权正式转让给受让人的总时间周期。 |
请注意,上述时间周期仅为一般情况下的参考,实际商标转让过程中可能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例如商标局审查效率、文件准备情况、异议情况等,从而导致时间周期的延长或缩短。
图片来源于互联网,如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发布者:观察员,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kname.net/ask/587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