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具商标的分类主要取决于灯饰的功能和用途,以及您的商业经营范围,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分类标准,灯具被归类为“照明器具”类别,但在不同的商标注册系统中,具体的分类号可能有所不同。
根据国际商标分类体系,灯具商标主要可分为以下几类:
1、智能照明灯具及其附件: 如智能灯泡、智能筒灯、智能灯带等,以及与智能照明灯具相关的附件,如智能控制器、智能网关等。
2、装饰照明灯具及其附件: 以照明为主要功能,同时具有一定的装饰性的照明灯具,如吊灯、壁灯、水晶灯等,以及与装饰照明灯具相关的附件,如吊灯的灯链、壁灯的安装架等。
3、专业照明灯具类: 包括工业、商业和专业用途的照明灯具,如车间灯、商业照明灯、舞台灯等。
4、户外照明灯具类: 包括室外用途的照明灯具,如路灯、景观灯、太阳能灯等。
根据知夫子商标分类查询工具,灯具还属于商标的第11类【1101】群组,该群组主要为照明、加热、蒸汽发生、烹饪、冷藏、干燥、通风、供水以及卫生用装置。
商标类别 | 群组号 | 主要包含内容 |
第11类 | 1101 | 照明用设备、器具(不包括汽灯、油灯) 如:灯、灯泡、电灯泡、弧光灯、电灯、照明灯、灯罩、白炽灯、灯头等 |
第16类 | 1605 | 纸张、书籍、杂志、印刷品、文具用品等 (注:若灯饰品牌涉及相关印刷品或文具,可能在此类别注册) |
第42类 | 4216 | 建筑学、建筑咨询、室内装饰设计、园林环境艺术设计、建筑制图等 (注:与灯饰设计相关的服务可能在此类别注册) |
请注意,这个介绍仅作为参考,具体注册商标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商标局的规定来确定具体的类别和小项,尤其是第42类中关于灯饰设计的部分,可能会因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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