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标法》第四十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
项目 | 描述 |
商标权保护期限 | 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
续展申请时限 | 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 |
宽展期 | 若在续展申请时限内未能办理,可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 |
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 | 10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 |
续展次数 | 法律上没有限制,可以无限次续展。 |
未能续展的后果 | 若在宽展期满后仍未提出申请,将注销其注册商标。 |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根据我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整理的,具体操作时还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操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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