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于驳回申请或者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会以书面形式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若商标注册申请人对此不服,他们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复审申请。
商标评审委员会需要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且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如果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核期限,经过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如果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未能满足申请人,申请人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需要注意的是,商标驳回复审过程会比初审更为严格,在复审过程中,会有多名人员进行核查,并结合初审驳回的理由进行综合性判断来确定商标复审是否通过,尽管复审的通过率比初审高,但也需要准备充实的复审理由和证据来提高成功率。
是的,如果注册商标申请被驳回,您可以申请复审,以下是一个简化的复审申请介绍模板,具体内容请根据实际要求进行调整:
项目 | |
申请人类别 | 个人/企业 |
申请人姓名/名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联系地址 | |
邮政编码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
商标代理机构名称 | |
商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 |
商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申请复审商标名称 | |
申请复审商标类别 | |
注册号/国际注册号 | |
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文号 | |
驳回原因摘要 | |
复审理由 | (请详细描述您认为商标应被复审通过的理由) |
是否需要提交补充证据材料 | 是/否 |
申请人签字/章戳 | |
商标代理机构签字/章戳 | |
申请日期 | 年 月 日 |
请注意,这只是一个简化版的介绍模板,实际申请时,您需要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要求,提供完整的申请材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如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商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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