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的管辖权范围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根据该规定,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商标侵权管辖权范围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以下是一个简化的介绍概述:
管辖权范围 | 说明 |
行政管理部门 | 商标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行政机构负责处理商标侵权案件,实施行政处罚等行政措施 |
司法机关 | 法院负责审理商标侵权纠纷,判决侵权赔偿等司法措施 |
管辖地域 | 1. 侵权行为发生地;2. 侵权结果发生地;3. 被侵权人住所地或者侵权人住所地 |
侵权行为类型 | 1. 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2.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3.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4. 更换他人注册商标并投入市场;5. 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 |
侵权对象 | 注册商标专用权,包括文字、图形、组合等商标 |
赔偿范围 | 1. 实际损失;2. 侵权人所获利益;3. 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4. 恶意侵权情节严重的,可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
执法行动主题 | 如守护知识产权、守护品牌、守护地理标志等,针对特定领域或行业进行专项执法 |
这个介绍简要概述了商标侵权管辖权的范围,实际操作中还需结合具体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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