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的商标申请被驳回,您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以下是详细的提交步骤和要求:
1、委托代理机构:如果您选择委托代理机构进行复审,您需要提供盖有申请人章戳的委托书。
2、复审申请书:根据您商标被驳回的具体原因或异议内容,您需要提交相应的复审申请书。
3、官方通知材料:这是申请复审的基本前提,您需要提供商标驳回通知书或异议通知书及其附件,这些文件需要是原件或复印件。
4、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为了证明您是合法注册的企业或个人,您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5、其他证据材料:根据不同的驳回原因或异议内容,您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证据材料,如果您的商标是因为“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品质等特点产生误认”而被驳回,但您的商标名称与公司名称一致,并没有刻意误导消费者的意图,那么您可以提供相应的使用证明、商标设计图样等来为您的商标辩护。
6、申请期限: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于被驳回的申请或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7、在线申请:商标局也提供了驳回复审的网上申请服务,您可以查看相关网站了解具体的操作步骤和要求。
商标局复审的提交需要通过填写相应的申请书和相关材料来完成,以下是一个简化的复审提交介绍示例,具体内容应根据实际要求及变化进行调整。
商标复审提交介绍
序号 | 说明/示例 | |
1 | 申请人类别 | 个人/企业(请打勾) □ 个人 □ 企业 |
2 | 申请人名称 | (应与身份证明文件一致) |
3 | 申请人联系地址 | (应详细填写,包括街道、门牌号等) |
4 | 申请人联系电话 | (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
5 | 申请人邮箱 | (用于接收商标局通知) |
6 | 商标申请号 | (商标局在驳回通知书中提供的申请号) |
7 | 商标复审类别 | (如:商标驳回复审、商标异议复审、撤销注册商标复审等) |
8 | 驳回/异议/撤销决定 | (简要描述商标局的决定) |
9 | 复审请求理由 | (明确列出申请复审的理由,附上相关事实和法律依据) |
10 | 证据材料 | (列出提交的证据材料名称和数量,如:使用证据、商标相似性对比等) |
11 | 委托代理 | (如委托代理机构办理,请填写代理机构名称和代理委托书编号) |
12 | 申请人签名 | (个人申请人签名/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
13 | 日期 | (申请日期,填写年/月/日) |
注意事项:
1、本介绍仅供参考,具体格式和内容以商标局的要求为准。
2、所有信息需真实、准确、完整。
3、提交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书、商标驳回/异议/撤销通知书、证据材料、委托代理书(如有)、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等。
4、按照规定的时间限制提交复审申请,通常是自收到驳回/异议/撤销决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5、若通过网络系统提交,请按照系统提示操作,并确保文件格式符合要求。
请根据实际情况和商标局的具体规定,调整上述介绍内容,并确保复审提交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如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商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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