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商标费用。
2、申请人提交的商标信息不符合规定,如商标名称或图形不符合要求。
3、申请人提交的商标信息与已有商标过于相似,可能会引起混淆。
4、申请人提交的商标信息涉及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使用的内容。
5、申请人提交的商标信息涉及他人权益,未经授权使用。
6、对于没有列在分类表中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申请人需要参照《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来确定申报类别,应按照分类原则、使用具体、准确、规范的名称进行填写,避免使用含混不清、过于宽泛且不足以划分其类别或类似群的名称。
序号 | 不可以办理商标网上申请的情形 |
1 | 商标局公布的《自然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注意事项》所规范的商标注册申请 |
2 | 有优先权诉求的商标注册申请 |
3 | 人物肖像的商标注册申请 |
4 |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商标注册申请 |
5 | 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项目没有列入《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的商标注册申请 |
6 | 外国人或外国企业作为商标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未委托商标代理组织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我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商标申请人参照本项规定办理) |
7 | 其他暂不宜采用网上申请的商标注册申请 |
请注意,这些情形是根据目前的政策法规制定的,如有变动,请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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