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行为的无效性,需要根据一些具体的情况来判断,如果当事人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商标转让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那么商标转让就可能被视为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如果受让人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不能得到保证,或者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没有进行一并转让,那么商标局将不予核准此类转让。
至于商标转让应提交的资料,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应由转、受让双方基于真实意愿共同提出,申请人应当填写并提交《转让/移转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以纸质方式提交的,应提交双方申请人均在规定位置签字或者盖章的原件;以电子方式提交的,应上传双方共同盖章且签字的同意转让声明文件的彩色扫描件,当事人为法人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签字;为其他组织的,还应由负责人签字,申请人还应当提交经签字或者盖章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果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转让申请的,还应出具代理委托书。
1、转让不符合法律规定。
2、转让双方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3、转让的商标尚未注册或已失效。
4、转让过程中存在欺诈、伪造等违法行为。
以下是商标转让时应提交的资料清单,介绍形式如下:
序号 | 资料名称 | 说明 |
1 | 商标转让申请书 | 需要包括转让人和受让人的基本信息,以及转让商标的注册号、类别、名称等。 |
2 | 转让人身份证明 | 如身份证、营业执照等。 |
3 | 受让人身份证明 | 如身份证、营业执照等。 |
4 | 商标注册证书复印件 | 需要提供转让商标的注册证书复印件。 |
5 | 转让协议 | 转让双方签订的商标转让协议,明确转让价格、权利义务等内容。 |
6 | 受让人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承诺书 | 受让人承诺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符合标准。 |
7 | 商标转让公告费支付凭证 | 支付商标转让公告费的凭证。 |
8 |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如有关部门批准的变更手续、商标近似的注册情况等。 |
请注意,以上资料仅供参考,具体提交的资料要求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异,在进行商标转让时,请务必按照当地商标局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确保转让行为符合法律法规,避免因转让无效而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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