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的法律责任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其中包括了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通过的《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相关执法标准,商标侵权的判断通常需要判断涉嫌侵权行为是否构成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的使用,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容器、服务场所以及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以识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行为。
该解释中规定了以下三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1、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2、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的一部分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3、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法律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可以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对于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还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下是一个简化的介绍,概述了商标侵权的司法解释法律责任的有关规定:
责任类型 | 法律规定主要内容 |
行政责任 | 1. 责令停止侵权行为 2. 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用于制造侵权商品的工具 3. 处以非法经营额一定比例以下的罚款或侵权所获利润的五倍以下罚款 |
民事责任 | 1. 停止侵害 2. 赔偿损失(包括侵权人所获利益或被侵权人所受损失及合理开支) 3. 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4. 道歉 |
刑事责任 | 1. 假冒注册商标罪 2.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3. 非法制造或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
请注意,这个介绍是一个简化的总结,具体规定可能涉及更多细节,需要根据《商标法》、《民法通则》、《刑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来全面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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