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类别 | 判罚标准 |
情节严重 | 1. 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2. 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3.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情节特别严重 | 1. 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2. 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3. 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
具体刑罚:
情节类别 | 刑罚标准 |
情节严重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情节特别严重 |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附加说明:
– 如果实施假冒注册商标犯罪,又销售该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将依照上述规定,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定罪处罚。
– 如果实施假冒注册商标犯罪,又销售明知是他人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将实行数罪并罚。
– 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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