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的认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下是商标侵权的主要判断标准:
1、商标的使用:商标侵权的判断首先需要确定涉嫌侵权行为是否构成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的使用”,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容器、服务场所以及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以识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行为。
2、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商标的使用是标示商品(服务)来源的商业性使用,是商标功能实现的前提,它能够让相关公众区分提供商品(服务)的不同市场主体。
3、相关公众:这里的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
4、商标的使用形式: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的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标签、贴纸、封条、包装袋、盒、瓶、罐、袋、筐、笼、兜、袋、包、纸、板、塑料、玻璃、金属等。
5、许可合同中的被许可人:在发生注册商标专用权被侵害时,独占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排他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和商标注册人共同起诉,也可以在商标注册人不起诉的情况下,自行提起诉讼;普通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经商标注册人明确授权,可以提起诉讼。
6、管辖法院: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五十七条所规定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商标侵权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确保对商标权利人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以下是一个简化的介绍,用于说明商标侵权认定行为:
序号 | 侵权行为类型 | 描述 |
1 | 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标 | 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
2 | 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标 | 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 |
3 | 在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 | 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 |
4 |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 销售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商品。 |
5 | 伪造、擅自制造注册商标标识 |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
6 | 更换注册商标并投入市场 | 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 |
7 | 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 | 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 |
8 | 其他损害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 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
请注意,这只是一个简化介绍,实际商标侵权认定可能会涉及到更多的法律细节和具体情况,在处理相关问题时,请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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