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纠纷的赔偿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63条第1款来规定的,计算与商标侵权行为有关的损害赔偿数额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权利人遭受的实际损失;
2、如果实际损失难以确定,则侵权人从侵权行为中获得的利益;
3、如果难以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则应参照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
赔偿标准 | 描述 |
实际损失 | 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赔偿数额,实际损失可以根据权利人因侵权所造成商品销售减少量或者侵权商品销售量与该注册商标商品的单位利润乘积计算。 |
侵权人违法所得 | 若实际损失难以确定,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赔偿数额。 |
商标许可使用费 | 若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仍难以确定,可以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 |
恶意侵权加重赔偿 | 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
合理开支 | 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如调查、取证费用、律师费用等。 |
需要注意的是,人民法院在确定赔偿数额时,会根据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的情况,结合侵权行为的具体情况来判定赔偿数额,如果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人民法院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相关账簿、资料,若侵权人不提供或提供虚假账簿、资料,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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