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注册白酒小类时,首先需要了解申请的企业应具备与生产规模、品种、产量相适应的生产场所和设备设施,原则上,企业应具备从制曲、发酵、蒸馏、陈酿、勾调到灌装等完整生产工艺,对于仅申请白酒原酒生产许可的企业,可以不具备勾调、灌装等生产工艺以及相应的生产场所、设备设施。
企业的厂房选址、设计、厂区环境、功能区划分、建筑内部结构以及辅助生产设施都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生产卫生规范》(GB 8951)的相关规定,厂区环境应保持清洁,不应有严重的积水、渗漏、淤泥、污秽或损毁。
白酒的基本生产流程包括原料处理、配料、蒸煮、糖化发酵、蒸馏、贮存、勾调、灌装到成品,配料、发酵、贮存和勾调是关键控制环节,在注册过程中,需要注意可能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如感官质量缺陷、酒精度与包装标识不符、固形物超标以及卫生指标超标等。
具体的注册流程是,到政府的行政服务中心找到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窗口,或者直接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填写申请书并提交相关资料,提交资料后,监管部门会在约15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核查,符合条件的企业将获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
对于小作坊酿酒,必须按照监管要求使用固态法白酒生产工艺,并办理营业执照和小作坊备案证明,固态法白酒是通过蒸煮、糖化、发酵、蒸馏等制作工艺制作的白酒,其口感比液态法白酒更佳,更适合中国人的饮酒习惯。
注册白酒商标时,需在商标分类表的第33类中选择具体的小类,以下是一个简化的介绍,用于指导如何选择白酒相关的小类:
序号 | 商标小类名称 | 商品描述 | 是否适合白酒注册 |
1 | 蒸馏酒精饮料 | 包括白酒、烧酒等 | √(直接相关) |
2 | 葡萄酒 | 不包括白酒,但可能涉及葡萄酒与其他酒类的混合 | ×(不适用) |
3 | 利口酒 | 含水果、奶油等风味的酒精饮料 | ×(通常不适用,除非特殊风味) |
4 | 威士忌 | 特指威士忌酒 | ×(特定酒类,不适用) |
5 | 白兰地 | 特指白兰地酒 | ×(特定酒类,不适用) |
6 | 朗姆酒 | 特指朗姆酒 | ×(特定酒类,不适用) |
7 | 伏特加 | 特指伏特加酒 | ×(特定酒类,不适用) |
8 | 预先混合的酒精饮料 | 预先调配好的含酒精饮料 | √(如果涉及混合型白酒) |
9 | 其他酒精饮料 | 如米酒、青稞酒、黄酒等 | √(根据具体酒类选择) |
10 | 食用酒精 | 用于食品加工的酒精 | ×(通常不作为独立商标注册) |
在选择小类时,您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 您的白酒产品类型是否单一,例如只是传统意义上的蒸馏白酒,还是涉及了混合、风味添加等。
– 是否有计划将产品线扩展到其他类型的酒精饮料。
– 您的商标是否具有独特性,是否容易与第33类中的其他产品混淆。
注册时,应选择与您的白酒产品最贴近的小类进行申请,若白酒具有特殊风味或者成分,可能还需要考虑其他相关的子类别,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可以咨询专业的商标代理人,以获取更准确和详细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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