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即商标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实施以下几种与商标相关的行为:
1、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2、在其他商品上使用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从而产生混淆,使消费者误认为这些商品是他人生产或经营的。
3、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等作为商品名称、装潢或广告宣传内容。
4、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或者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的销售或宣传。
5、复制、模仿或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用于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易导致混淆的。
6、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用于其他商业活动中,如赞助活动、展览等,损害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
判断是否构成商标侵权,一般需要考察涉嫌侵权行为是否满足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的使用”,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容器、服务场所以及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以识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行为。
序号 | 商标侵权情况描述 |
1 | 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可能造成混淆的 |
2 |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权的商品 |
3 | 伪造、擅自制造与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与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 |
4 | 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 |
5 | 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 |
6 | 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加工、生产工具、生产技术或者经营场地等便利条件 |
7 | 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或者以其他方式作突出其标识作用的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 |
8 | 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 |
9 | 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宣传或者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 |
这些情况均属于商标侵权的范畴,侵权行为人可能会面临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以及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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