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注册原则:注册是确认商标专用权归属的一种过程,不管是我国还是世界各国的商标法,都有两种确认商标专用权的基本原则,其中之一就是注册原则,根据此原则,商标专用权通过注册取得。
2、申请在先原则:这是由注册原则派生出来的重要程序性原则之一,如果两个或者多个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则实行申请在先原则。
3、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是民法领域里的一项基本原则,其法律表现形式在《民法通则》第四条中有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
4、自愿注册原则:所谓“自愿注册原则”,是指企业使用的商标注册与否,完全由企业自主决定。
5、集中注册、分级管理的原则:集中注册、分级管理是我国商标法律制度的突出特点之一。
6、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相并行的原则:相关法律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商标保护不仅依靠国家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公安经济侦查部门主动行使权力查处假冒注册商标、商标侵权案件,还包括企业、个人向上述部门举报商标违法、犯罪行为,或由相关商标使用权人向法院起诉商标侵权。
序号 | 商标保护原则 | 说明 |
1 | 注册原则 | 商标专用权通过注册取得,只有经过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才能取得商标专用权,无论该商标是否实际使用,只要注册后即享有商标所有权。 |
2 | 专用权保护原则 | 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有权禁止他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以防止混淆和误认。 |
3 | 有效期与续展原则 |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商标注册人应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办理续展手续,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也为十年。 |
4 | 商标使用规范原则 | 商标使用人应遵循商标使用规范,不得改变注册商标的显著特征,不得将注册商标用于非核准注册的商品或服务上。 |
5 | 禁止恶意抢注原则 | 法律禁止恶意抢注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若商标申请人以不正当手段抢注他人商标,商标局将不予注册。 |
6 | 驰名商标保护原则 | 对在中国境内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驰名商标,法律给予特别保护。 |
7 | 保护在先诚信使用原则 | 当商标和域名发生纠纷时,保护在先诚信使用的一方,如果域名的主要识别部分和商标相同或近似,可能导致混淆误认,遵循此原则解决。 |
8 | 注意事项原则 | 企业应关注商标权保护范围,注意商标注册、使用、维权等方面的法律规定,防止侵权行为发生。 |
这个介绍简要概述了商标保护原则,有助于了解商标保护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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