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常申请专利是指违背专利法立法宗旨、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各类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这种行为包括多件专利申请内容相同、编造、伪造、变造发明创造内容、随机生成发明创造内容等情形 。
如果您认为自己的专利申请被错误地认定为非正常申请,您可以在指定期限内提交“意见陈述书(关于非正常申请)”,陈述意见并提交证明材料,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申请人或代理人提交的陈述意见后,对申诉材料进行审核并作出进一步认定。
非正常申请专利指的是一些不符合专利法规定、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专利申请行为,以下是一个简要的介绍,描述了非正常申请专利的一些典型情形:
序号 | 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描述 |
1 | 同一单位或个人提交多件内容明显相同的专利申请 |
2 | 同一单位或个人提交多件明显抄袭现有技术或现有设计的专利申请 |
3 | 同一单位或个人提交多件不同材料、组分、配比部件等简单替换或拼凑的专利申请 |
4 | 同一单位或个人提交多件实验数据或技术效果明显编造的专利申请 |
5 | 同一单位或个人提交多件利用计算机技术等随机生成产品形状、图案或色彩的专利申请 |
6 | 帮助他人提交或专利代理机构代理提交上述类型的专利申请 |
这些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不仅扰乱了正常的专利审查秩序,还浪费了国家行政资源,影响了我国在国际上的自主创新形象,国家知识产权局会采取措施对这些行为进行打击和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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