箱包商标的分类归属是根据《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尼斯分类)的最新版本,箱包属于第18类商品,这一类别主要包括各种类型的皮革制品,如背包、手提包、钱包、行李箱等,同时也包括仿皮革制品和其他材料制成的同类商品。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的分类,箱包商标还建议注册在第35类,第35类的详细商品如下:
– 3501小类:广告350039、为零售目的在通讯媒体上展示商品350092等;
– 3502小类:通过网站提供商业信息350119、特许经营的商业管理350096等;
– 3503小类:替他人推销350071、为商品和服务的买卖双方提供在线市场350120等。
如果您计划注册箱包商标,建议您考虑在第18类和第35类进行注册,以确保更全面地保护您的品牌权益。
序号 | 商标类别 | 描述 |
1 | 第十八类(1802群组) | 皮革和人造皮革;毛皮;行李箱和背包;雨伞和阳伞;手杖;鞭,马具和鞍具;动物用项圈、皮带和衣服 |
请注意,这里只列出了一个主要类别,即第十八类,因为这是箱包(特别是皮制箱包)所属的商标类别,根据具体产品功能和用途,还可能涉及到其他相关类别,但按照您的要求,这里仅提供一个关于箱包商标的主要类别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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