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在许可合同有效期内向商标局备案并报送备案材料,备案材料应当说明注册商标许可人、被许可人、许可期限、许可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范围等事项,如果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是的,根据中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许可合同必须进行备案,以下是商标许可合同备案所需填写的基本信息介绍:
商标许可合同备案表
序号 | 项目 | |
1 | 许可人信息 | 许可人名称:(章) 地址: |
2 | 被许可人信息 | 被许可人名称:(章) 地址: |
3 | 商标信息 | 商标注册号: 商标图样:(贴商标图样,并由注册人骑缝盖章) |
4 | 许可使用的商品 | (具体商品名称,按照商标注册证上核定的商品类别填写) |
5 | 许可使用期限 | 开始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结束日期:____年__月__日 |
6 | 备案日期 | 备案日期:____年__月__日 |
7 | 附加条款 | (如有其他特殊约定,请在此列出) |
请注意,除了上述介绍中的内容,还需要提交以下文件:
1、由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共同签署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原件;
2、《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3、被许可人的《营业执照》或副本复印件。
所有文件准备好后,应在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报送商标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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