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对未注册商标的保护是什么法律规定

根据我查到的资料,未注册商标也应进行保护,我国《民法通则》第五条规定,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未注册商标,尤其是已经建立了一定商誉的未注册商标,本身就是经营者的一项无形资产,代表了经营者的形象,是经营者赖以吸引消费者购买其产品和服务的最重要最直接的桥梁,凝结了经营者的智慧和资金投入,能给经营者带来持续的经济回报,属于合法的民事权益,理应受到他人的尊重和法律的保护,将已经建立起一定声誉的未注册商标作为一项民事权益进行保护,也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

商标法对未注册商标的保护是什么法律规定

序号 保护对象 保护条件 法律依据 保护措施
1 未注册的驰名商标 – 与已注册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
– 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易导致混淆
《商标法》第十三条 – 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2 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未注册商标 – 未达到驰名商标标准,但具有一定影响力
– 在先使用并有一定知名度
《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第五十九条第三款 – 禁止他人恶意抢注
– 在原使用范围内可继续使用
3 存在特殊关系情形下的未注册商标 – 代理、代表关系下抢注行为
– 与在先使用人存在特定关系
《商标法》第十五条 – 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 商标所有人可提出异议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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