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是商标权人将其拥有的注册商标权利依法转移给他人的一种行为,为了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转让人和受让人需要遵循以下详细手续:
1、双方共同提出申请: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共同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注册商标的转让手续,商标转让申请应由转、受让双方基于真实意愿共同提出。
2、提交申请文件:
– 申请人应当填写并提交《转让/移转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以纸质方式提交的,应提交双方申请人均在规定位置签字或者盖章的原件;以电子方式提交的,应上传双方共同盖章且签字的同意转让声明文件的彩色扫描件。
– 当事人为法人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签字;为其他组织的,还应由负责人签字。
– 申请人还应当提交经签字或者盖章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 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转让申请的,还应出具代理委托书。
3、商标局核准与公告:商标局核准转让注册商标申请后,将发给受让人相应证明,并进行公告。
4、关于一并转让:如果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未一并转让的,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未改正的,视为放弃转让该注册商标的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为了确保您完全了解并按照规定进行,建议您参考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编写的《关于商标转让程序的指引》,其中详细描述了商标转让的相关法律规定及审查流程。
以下是商标权人转让商标所需办理的手续及对应的步骤,您可以参考以下介绍进行操作:
序号 | 手续名称 | 具体步骤 |
1 | 准备商标转让申请书 | 1.1 填写转让人和受让人双方的信息;1.2 填写商标注册号和类别;1.3 确保申请书内容真实、完整、准确。 |
2 | 准备同意转让证明 | 2.1 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2.2 确保同意转让证明中的商标注册号、类别等信息与商标转让申请书一致。 |
3 | 准备转让人和受让人的主体资格证明 | 3.1 提供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营业执照或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3.2 证件需签字并加盖公章。 |
4 | 提交商标转让申请 | 4.1 将商标转让申请书、同意转让证明、主体资格证明等材料提交至商标局;4.2 可选择在线提交或亲自前往商标局提交。 |
5 | 商标局审查 | 5.1 商标局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确保齐全且符合要求;5.2 审查过程可能需要几个月的时间。 |
6 | 商标局公告 | 6.1 审查通过后,商标局会发布商标转让公告;6.2 公告期为3个月,期间如有异议,需及时处理。 |
7 | 领取商标转让证明 | 7.1 公告期满无异议,商标局将核发商标转让证明;7.2 持有该证明,商标权正式转让至受让人。 |
请注意,以上介绍仅供参考,具体操作时请以实际要求为准,如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或直接联系商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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