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希望通过马德里体系进行国际注册并指定中国,以获得商标保护,以下是详细和准确的步骤和要求:
1、马德里体系概述: 马德里体系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建立国际合作机制,确立和完善商标国际注册程序,它旨在减少和简化注册手续,使申请人能够以最低成本、最短时间在所需国家获得商标保护,通过马德里体系进行国际注册后,商标所有人只需向一个局缴费,用一种语言(英语、法语或西班牙语)提交一份申请,就能在多个国家得到商标保护。
2、领土延伸至中国的特定规定: 如果您的商标是基于马德里体系的国际注册,并希望将其领土延伸至中国,那么您必须遵循以下规定:
– a. 自该商标在国际局国际注册簿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应当通过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相关材料。
– b. 如果您要求将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声音标志作为商标保护,或者要求保护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也必须在上述3个月内提交相关材料。
– c. 如果未在上述期限内提交相关材料,商标局将驳回该领土延伸申请。
3、异议程序: 对于指定中国的领土延伸申请,自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商标公告》出版的次月1日起3个月内,符合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条件的异议人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商标局将在驳回期限内将异议申请的有关情况以驳回决定的形式通知国际局。
4、驳回期限: 驳回期限从国际局通知日期开始计算,如果原属局为纯议定书缔约方指定中国的领土延伸申请,驳回期限为通知日期起18个月;如果原属局为同属协定和议定书缔约方指定中国的领土延伸申请,驳回期限为通知日期起12个月。
序号 | 说明 | |
1 | 申请人信息 | 申请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
2 | 商标信息 | 商标名称、图样、注册号(如有)、申请国家或地区、申请日期等 |
3 | 领土延伸申请 | 申请人在中国领土延伸保护的申请类别、商品/服务描述、申请日期等 |
4 | 商标类别 | 选择适当的尼斯国际分类类别,明确申请商标所涉及的商品/服务范围 |
5 | 代理机构 | 委托中国境内商标代理机构办理领土延伸申请的相关手续 |
6 | 申请材料 | 1. 商标注册申请书(签字或盖章) 2. 商标图样(15份,彩色商标需提交黑白图样2份) 3. 优先权证明文件(如有) 4. 其他相关文件(如肖像授权声明、主管部门批准证明等) |
7 | 优先权 | 如有,需在申请时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
8 | 审查与公示期 | 商标局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查,通过后进入公示期,为期3个月 |
9 | 异议处理 | 如在公示期内有人提出异议,商标局将进行审查处理 |
10 | 注册证书颁发 | 公示期结束后,如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未被认定有效,商标局将颁发商标注册证书 |
请注意,以上介绍仅供参考,具体申请流程和材料要求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商标局的相关规定为准,在办理领土延伸申请时,建议咨询专业商标代理机构以确保申请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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