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审定是《商标法》规定的核准注册商标的必经程序,意味着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告一段落,意味着商标局的相关审查者认为商标注册申请符合条例法律的规定。
在商标注册申请经过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合格的,商标局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其对外所产生的效力是商标申请人取得了该商标的专用权,其他人不得在同一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以下是一个简化的介绍,用以解释“初步审定”这一概念:
项目 | 说明 |
定义 | 初步审定是指商标局对商标注册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后,认为该商标符合注册条件,进行的首次公告前的审核。 |
法律依据 | 《商标法》规定的核准注册商标的必经程序。 |
审查内容 | 1. 申请文件的格式是否正确。 2. 官方费用是否已缴纳。 3. 商标是否符合注册条件(如:是否具有显著性、是否与他人已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等)。 |
公告 | 初步审定通过后,商标局将在《商标公告》上发布初步审定公告,内容包括:申请人名称、地址、代理人、申请日期、受理号码、初步审定号码、商标图样、指定商品等。 |
异议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 |
结果 | 1. 如果异议期内没有人提出异议,商标局将核准该商标的注册,并予以注册公告。 2. 如果有异议,商标局将依法对异议进行裁定。 |
图片来源于互联网,如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发布者:观察员,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kname.net/ask/620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