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标分类系统是由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制定的,目前共分为45个类别,每个类别都包含了一系列相关的商品或服务。
这些类别包括:第1类至第34类,以及第35类至第45类,第1类至第34类是按照国际商标分类(Nice Classification)的第10版制定的,而第35类至第45类则是 USPTO 自己制定的。
美国商标的分类基于尼斯国际分类,以下是按照商品与服务分类的介绍:
序号 | 类别 | 商品/服务范围 |
1-34 | 商品类 | 具体商品,如食品、服装、化妆品等 |
35 | 服务类 | 广告、商业管理、办公事务等服务 |
36 | 服务类 | 金融、保险、不动产事务等服务 |
37 | 服务类 | 建筑施工、维修、安装服务等 |
38 | 服务类 | 电信、通信服务等 |
39 | 服务类 | 运输、货物仓储、快递服务等 |
40 | 服务类 | 材料处理、废物处理等服务 |
41 | 服务类 | 教育服务、娱乐、体育活动等 |
42 | 服务类 | 科学研究、计算机编程、法律服务等 |
43 | 服务类 | 提供食物和饮料的餐饮服务 |
44 | 服务类 | 医疗、兽医、园艺服务等 |
45 | 服务类 | 安全保卫、提供个人服务、社会服务等 |
每个大类下面还包含多个具体的小类,申请人可以根据自己经营的商品或服务选择相应的小类进行商标注册,在美国,商标注册时每个大类里的小项中最多可选择10个类别,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每10年续展一次,需提交使用证明或不使用理由以维持注册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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