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类主要包括化妆品、香料、清洁剂等,这一类中包括了纹身过程中使用的墨水和护肤产品;第九类则是科学、摄影、电影、音乐、艺术、文化等设备和器材,纹身机器、采集器和相应的电子设备属于此类别;第十六类是纸张、办公用品、印刷品等,常用的纹身模板和纸张可以归类于此;第二八类是体育器材、游戏用具、玩具等,与纹身相关的游戏、玩具和纹身贴纸可以属于此类别;第四十二类是科学和技术服务、研究与开发等,与纹身相关的技术咨询、培训和研发服务可以归类于此。
还有一部分纹身商标可能归属于第16类,例如印刷品(群组号1605)、请柬(群组号1605)、五彩纸屑(群组号1605)、纸帽子(群组号1603)、展示袋(群组号1609)、贺年卡(群组号1605)以及纸丝带(群组号1603)等。
具体商标的类别选择应根据企业的实际产品和服务情况来确定,以更好地保护产品品牌和知识产权。
商标分类 | 群组号 | 分类描述 |
第3类 | 0306 | 个人护理用品,包括纹身涂料 |
第16类 | 1603 | 纸品和印刷品,纹身相关 |
第16类 | 1611 | 文具,包括纹身前用品 |
第44类 | 4402 | 医疗美容服务,纹身服务 |
请注意,以上介绍仅列出了与纹身涂料相关的商标分类,实际上商标分类可能还包括其他相关群组,具体分类需根据实际情况和商标局的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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