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这种行为被称为“使用侵权”,是实践中最常见的一类商标侵权行为。
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序号 | 商标侵权行为形式 |
1 | 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
2 | 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 |
3 |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
4 |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
5 | 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 |
6 | 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 |
7 | 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 |
这些行为均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面对商标侵权行为时,权利人可以采取协商、调解、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或向法院提起诉讼等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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